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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伍家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区政府综合管理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1990年元月成立时为劳动局,1992年6月劳动局和组织部内设的人事局合并、成立劳功人事局,1997年更名为人事劳动局,2001年12月更名为伍家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现内设办公家、计划工资调配保险福利股、劳动执法监察股、培训职称录用任免股、人事劳动仲裁办公室等5个职能股室、下辖人才交流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处和劳动监察大队等3个二级事业法人单位。现有机关工作人员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2002年等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一、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为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全区人事劳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根据国家人事劳动制度改革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负责人事劳动信息宣传、法制教育和调研工作。
(三)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组织实施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法规和具体实施细则(包括职位分类、录用、职务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对全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综合管理,指导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政府授权人事劳动干部管理的考核、任免、审批等人事管理工作、组织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负的考核录用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工作,组织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事业单位录(聘)用工作人员的工作,办理区政府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
(五)负责全区人才资源整体性开发,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与管理。
(六)综合管理全区人才市场,承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人员调配和安置工作,管理人才信息库。
(七)综合管理全区劳动力市场,负责全区劳功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指导和规划全区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发展、指导各类企业的劳动管理、负责制订再就业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执行国家处理人事、劳动争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受理辖区人事、劳动争议案件、推动劳动关系调整体系的建设、代表区政府处理因劳动、人事争议引发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九)负责劳动监察工作,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功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实施行政处罚。
(十)综合管理全区再就业工程工作、指导协调各企业开展再就业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工资政策、法规和福利制度,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工作和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工资管理办法,审批并管理工资总额,指导事业企业单位的工资内部分配、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办法,制定国有企业结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综合协助管理全区机关、事业、企业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取人员的审批管理工作,初审区直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手续,执行职工最低生活保障规定,协助处理失业人民、特困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
(十三)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职业技术培训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组织指导技术工人、失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的技能培训,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综合管理全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十四)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协调各部门的全区性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企业职工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负责职工奖惩。
(十六)管理人事劳动统计和信息工作,上报和提供统计数据。
(十七)负责局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配备
伍家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职位3个,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1人
(二)计划工资调配保险福利股1人
(三)劳动执法监察股1人
(四)培训职称录用任免股1人
(五)人事劳动仲裁办公室2人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方式及办公地址
职 务 姓 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局 长 赵祖江 0717-6557581 13307208819
副局长 訾军华 0717-6557877 13972005699
副局长 周立军 0717-6557877 0717-8640396
办公室 0717-655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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